訂定日期:2021年7月20日
貫徹志願服務法之施行,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發揚志願服務美德,運用志工人力資源,使本會志願服務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志工)之招募、訓練、管理、輔導、運用、權利及義務暨所需經費等事項有所遵循,並提昇服務層面與品質,依志願服務法爰訂定本計畫。
為舉辦各項文教公益活動,幫助及關懷弱勢學生家庭。
(1) 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2小時)
(2)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時)
(3)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
組織架構圖如下:
有關辦理本會志願服務隊志工招募、訓練、服務、評量、福利及獎勵等事宜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