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仍由各校協助學生線上申請。申請步驟如下:
114學年將改由學生自行上本會線上系統申請。敬請留意官網公告。
是的。不再接受紙本申請。
113學年每位學生都必須透過就讀的學校,統一線上申請後,檢附紙本文件送審。
114學年開始,每位學生須上本會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及檢附完整附件,再經由學校線上檢核(審查是否在學學生及資料是否完備)。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5)6337520 林小姐。
只要是就讀雲林縣內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都可以提出申請。
可以,但每名學生高中職就學期間,以受領三次為限。每學年限一次。
113學年整理如下:
符合上述者,需再檢附報考該學區之證明。(一般由學校統一報名,故請自行向學校申請證明)
五專限就讀專一至專三可申請。專四-專五無法申請大學清寒助學金。
每學年申請期為上學期9/1-9/30,下學期無開放申請。
需要。「高中職勵學助學金」的作業流程與「國中小清寒助學金」不同,辦理的學校也不同,故須重新申請。
114學年:自行備妥申請資料,自行上本會線上系統申請。敬請留意官網公告。
需要。高中職勵學助學金需每一學年提出申請,並更新最新家庭狀況、連絡方式等。
不可以。每名學生就學期間,申請受領三次為限。每一學年限申請受領一次。
比如:高一時已經領過助學金,後來因故休學,隔年再重讀一年級,便不可以再申請一次。但升二年級就可以繼續申請。
不收村里長證明。本會只接受經政府審查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身障證明(學生本身或家長)等四種證明。
若無上述四項證明,則可請學生導師協助開立清寒(無固定表格),描述學生在校學習狀況、因家境關係造成哪些學習阻礙等說明,並由老師親簽名。
依學生方便前往服務的單位為主。本會亦有招募學生志工。
本會常收到學生繳交的志願服務證明,包含學校、各鄉鎮圖書館、各社區(清潔社區或關懷獨居老人)、各基金會(家扶基金會、創世/華山基金會),或縣府辦理的各項活動支援。
依本會發放辦法中第二條助學對象及條件,第三項『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若學生品行、學習態度不佳,或缺課過多,本會依辦法不受理該學生申請。
無,亦可使用本會提供參考表。請學生盡量詳實敘述支用報告及志願服務紀錄,並請提供志願服務證書以茲證明。
申請期9/30截止之後,本會才會統一安排家訪作(約需1-1.5個月),家訪資料彙整後,再經審查會議確認是否通過。再統一通知領取助學金時間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