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及提升雲林縣各級學校體育及藝文團隊持續努力與精進能力,本會訂定此作業要點補助學校團隊培訓及參賽。
申請時間:
1. 培訓補助:1/15~2/28;6/15~7/31。
2. 參賽補助:競賽日1個月前申請。
申請資格:
1. 培訓補助:學校有長期發展及推廣計畫之體育及藝文等團體項目為主。
(1) 體育申請項目以縣長盃舉辦之項目為限。
(2) 藝文申請項目以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或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項目為限。
2. 參賽補助:
(1) 參加縣府舉辦之全縣學生體育及藝文等比賽,獲選代表雲林縣參加全國競賽之團隊。
(2) 若為民間自辦的全國賽事,該報名組別參賽隊數需在6隊(含)以上,方可申請。
補助額度:
1. 培訓補助:
一年可申請2次,每校每次申請以1個隊伍為限,每次補助金額不超過新台幣伍萬元。
2. 參賽補助:
同一代表隊每年申請以1次為限,補助金額不超過新台幣參萬元整。
申請資料:詳如附件作業要點
- 培訓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乙份,包含紙本及電子檔。
- 參賽補助:申請表、競賽規程、報名表影本及縣賽成績證明影本。
寄送地點:虎尾鎮興南里興南1088號
諮詢窗口:林雲瑛 05-6337520 email:yunying.lin@fengtay.org.tw
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官網:https://www.fengtay.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