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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大專清寒獎助學金發放辦法 一、本會為鼓勵清寒學生向學,特提供獎助金獎助大專新生入學,並追蹤其學習成績,成績優秀者,每年發給獎學金。 二、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詳細如下: (一)受獎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戶籍設於雲林縣境內家境清寒者。 2.雲林縣公私立高中職應屆畢業者或資優生提前畢業者。 3.國立、公私立大學或專科學校當年度日間部新錄取之自費生並願意註冊入學者。 (二)前項所稱大學包括獨立學院;專科學校以三年制專科為限。 (三)獎勵名額及金額: 1.大專院校新生十名,國立院校每名獎助新台幣參萬元整,私立院校每名獎助新台幣伍萬元整。 2.請領清寒獎助學金之學生,入學後學業成績在全班前30%以內,操行無不良記錄,由學校開立證明,每學年發給獎學金新台幣參萬元整,名額每年級五名。 3.請領本項獎助之學生每名最多以受獎四次為限。 (四)辦理時間: 1.受理申請時間:八月十八日前。 2.獎助金發放時間:開學後本會擇期公開頒發。 (五)申請程序: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資料或文件寄送本會申請之: 1.申請書一份。(由本會提供或申請人依樣自行劃格填寫。表格不夠者,可自行拷貝。) 2.入學考試錄取成績單影本一份。申請入學者檢具錄取通知書影本一份。 3.入學註冊通知書影本一份。 4.家境清寒證明書一份(由高中職畢業時級任老師或校長出具證明)。 5.自傳及求學計劃。 6.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六)資料寄送地點: 640 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666號 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 收 |